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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5年前家中曾經被盜損失5000余元財物,王先生在接下來的幾年中一直拒交物業費,最終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。雖然他自認為拒交有理有據,但最終仍輸了官司。記者從長沙市芙蓉區法院獲悉,法院近日審結此案,判決王先生支付欠繳的物管費和違約金共計6000余元。
案例
家中被盜,拒交物管費5年
王先生在2004年入住某小區,剛開始時,王先生根據與物業公司的合同按時繳納物業費,但是在2007年1月之后就沒有交了。原因是當年1月5日,該小區4戶業主家中財物被盜,其中就包括王先生家!拔壹抑袚p失財物5000余元……物業公司承諾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范措施,確保治安防范萬無一失!蓖跸壬J為,物業公司的安防措施不符合合同約定,導致其家中財物被盜,應依法依約承擔責任,“我事后就財物被盜及未交物管費的原因,無數次找物業公司協商,都沒得到解決。我并不是無故拖欠物管費!
法院經審理認為,王先生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,雙方均應按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!巴跸壬鷽]有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,構成違約,應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,并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!狈ü俦硎,王先生家中被盜,他沒有提交證據證明系因物業服務不當因素造成,故法院對其要求物業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抗辯理由不予認可。最終法院判決王先生支付數年來欠繳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違約金共6000余元。
法官說法
不能以財物索賠為由
折抵物管費
芙蓉區法院民二庭負責人張朝暉解釋說,業主拖欠物業費和財物損失索賠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。如果因財產損失要找物管公司索賠,業主可找物管公司協商或另案起訴!拔锕芄緦π^業主的人身傷害、財物丟失,該不該賠償,具體賠償多少,得結合案件事實,并根據法律規定和物管合同來看。業主需支付的物管費,與物管公司是否應該賠償業主,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關系,不能擅自折抵!